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相应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制的基础上,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透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安全。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在进一步强化安全职责和职责追究制度基础上,切实将“一票否决”引入考核、评估、评优、奖惩等工作中。
1、严格实施学校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要求学校组织的春(秋)游、校外集合、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事先勘察,后制定预案,再报中心学校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要求各校每月底把自查结果,透过月报表的形式上报中心学校,切实做到“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办好”,进一步规范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
3、继续严格实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督办制。要求各校对存在的或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务必用心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学校有潜力而未按中心学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要求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4、继续深化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制。严把“病从口入”关,建立24小时菜样留存,并作好记录;对食品的采购、放存、加工等严格把关,专人签收负责。对学校的管理,做到定期消毒、定期化验,同时要给学生带给合格的饮用水。
6、继续加强校车管理制。校车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学校学生的乘车方案,加强与_部门的联系,精心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建立台帐。
7、继续完善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镇校两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人员分工;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加强模拟演练,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实效性。
8、加强进出校园登记制和门卫转告转交制。对校园外来人员、学生家长进出校园,务必进行登记,并与有关人员联系确认方可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