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了《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云南省将组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面向省内外开放,待条件成熟还将开展跨境电力交易。同时,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
按照试点方案的部署,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
与此同时,5月1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原则同意《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和《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云南和贵州水电资源丰富,地方政府推进电改的意愿也很强烈,预计两省电力市场将较为活跃。
实际上,从2014年开始,云南省就积极探索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模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发改委的支持下,云南省出台110千伏和220千伏直购电输配电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0.105元和0.086元。
此外,2015年发改委又降低了2014年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110千伏和220千伏输配电价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71元和0.055元。全省工业企业市场化成交电量为320.3亿千瓦时,占省内工业用电量的45%。输配电价降低和发电企业竞价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了0.108元,共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6亿元。
而随着云南省成为电改综合试点以及成立电力市场交易中心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将继续扩大,也将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更多企业用电成本将随之下降。
需要一提的是,在新电改的推进过程中,除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电价将下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市的大工业输配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也有很大的降价空间。
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上述分析师还指出,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在抓紧组织力量对当地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为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