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表一般由标题、标目、线条、数字和备注五个部分构成。
1.标题:标题应概括说明表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研究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等。 标题写在表的上方正中,如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统计表,应在标题前标明序号。
2.标目:用以说明表内纵横方向的内容。 一般将资料中被研究事物分组作为横标目,位于表格左侧,说明表中同横行数字的含义,将统计分析指标作为纵标目位于表格上端,说明表中纵列数字的含义。 纵标目有单位时在其后加括号注明计量单位。 设计标目时应遵循主谓分明、层次清楚的原则,横纵标目的顺序可按惯例、时间先后、数值大小、重要程度等排列。
3.线条:统计表的线条应简洁,主要有顶线、底线和纵标目下的横线三条,称为三线表。 如有合计,则可加画合计线,其余线条一律省去,尤其不能有竖线、斜线,表格两端不能封口。 为使统计表更加美观,在制表时顶线和底线可以使用加粗的线条。
4.数字:统计表中的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要求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指标小数位数要保持一致,小数点要对齐。 表中不能留空格,数字不存在或数字无意义的用"一"表示,数字缺省或未记录用"则写明"0"。
5.备注:备注不是统计表的固有组成部分,一般不列入表内。 如需要对表内某个指标或数字做出特殊说明时,在表格下方作注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