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是应当予以承认的。
再者,在涉外交往中,对于类似的差异性,尤其是我国与交往对象所在国之间的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重要的.是要了解,而不是要评判是非,鉴定优劣。
在国际交往中,究竟遵守哪一种礼仪为好呢?一般而论,目前大体有三种主要的可行方法。
其一,是"以我为主"。所谓"以我为主"即在涉外交往中,依旧基本上采用本国礼仪。
其二,是"兼及他方"。所谓"兼及他方",即中涉外交往中基本下采用本国礼仪的同时,适当地采用一些交往对象所在国现行的礼仪。
其三,则是"求同存异"。所谓"求同存异"是指在涉外交往中为了减少麻烦,避免误会,最为可行的做法,是既对交往对象所在国的礼仪与习俗有所了解并予以尊重,更要对于国际上所通行的礼仪惯例认真地加以遵守。
作为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信守约定"的原则,是指在一切正式的国际交往之中,都必须认真而严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诺。说话务必要算数,许诺一定要兑现,约会必须要如约而至。在一切有关时间方面的正式约定之中,尤其需要恪守不怠。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信守约定",对一般人而言,尤须在下列三个方面身体力行,严格地要求自己。第一,在人际交往中,许诺必须谨慎。第二,对于自己已经作出的约定,务必要认真地加以遵守。第三,万一由于难以抗拒的因素,致使自己单方面失约,或是有约难行,需要尽早向有关各方进行通报,如实地解释,并且还要郑重其事向对方致以歉意,并且主动地负担按照规定和惯例因此而给对方所造成的某些物质方面的损失。
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主要要求是:每一个人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是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的所在单位的。因此,其言行应当从容得体,堂堂正正。在外国人面前既不应该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
周同志曾经要求我国的涉外人员"具备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在任何复杂艰险的情况下,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一切"。涉外人员必须"能在变化多端的形势中判明方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再大的风流中也能顶住,在各种环境中都严守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体现中国人民的气概"。他们的这些具体要求,应当成为我国一切涉外人员的行为准则。
"热情有度",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含意是要示人们在参与国际交往,直接同外国人打交道时,不仅待人要热情而友好。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待人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过犹不及。
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要遵守好"热情有度"这一基本原则,关键是要掌握好下列四个方面的具体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