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报考法院应选择最终进入面试的法院,报考岗位应选择最终进入面试的岗位。
2、考生应当如实填报并完善各项个人信息。未如实说明情况,造成取消其被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考生必须本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本人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签字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本人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说明见后文疫情防控要求)。
4、心理测试采用填涂机读卡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专业考试考生须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请考生自备相关文具。考场具体规则见附件。
5、北京法院专业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心理测试、专业考试各个工作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需向任何组织或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对专业考试的说明见附件。
6、对于考务人员和其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考生有权予以监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电话:85268778,8526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