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有关规定并参照我院校历的安排,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放假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课(执行原4月2日、3日课程安排)。假期前后有课程安排的班级照常上课,学院届时会安排各院系查课,提前离校者需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获准后方可离开,严禁学生出现早退等现象。提别提醒同学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学校正常上课,请广大同学不要随意旷课,推后返校者需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获准后方可推后,严禁学生出现无故旷课等现象。
二、各系学生清明节假期出行要落实登记制度,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的辅导员老师报告,如实登记离校和返校时间、出行计划、联系方式等。返校后应及时销假。
三、禁止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禁止学生在外酗酒。请全体同学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留校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假期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到校区附近自然水域游泳、以及到校区后山游玩。
四、清明假期期间学生宿舍的供电时间安排为:4月1日—4月3日通宵供电;3月30日(周五)、3月31日(周六)及4月4日(周三)晚上23:30起执行正常的熄灯断电和断网制度。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4日)23:30以后进入园区属迟归,需凭有效证件登记方可进入,全体同学外出时请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五、全体同学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外出时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并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参加一些非法组织的传销和其他名义的营业活动。现在社会中部分不法分子用来欺诈学生的手段花样越来越多,希望全体同学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和不明来历的中奖、求助等信息;如有发现,请及时报告总值班(电话0596—6288000)和校区保卫办(电话0596—6288110)。
六、清明节放假期间,学院将安排各院系值班人员抽查学生宿舍是否留宿异性、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等情况,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月4日20时,学工部将组织各院系人员到学生园区检查学生到校情况。
最后,预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美好、充实的清明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