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一:陈敏敏怎么也没有想到买了一辆名贵的轿车不仅没有给他带来多少方便,反而添了更多的麻烦――
2002年9月13日,陈敏敏花71万元从上海中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兴公司)买了一辆英国美洲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洲豹公司)生产的美洲豹X-TYPE型号汽车。提车后,陈敏敏开始享受名车带来的“尊贵享受”了。
然而2004年7月22日发生的一件事情却将陈敏敏从此带到了无尽的烦恼中。由于他不慎弄丢两把车钥匙中的一把,于是找到美洲豹公司在中国华东地区的独家代理商――上海世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下称世贸公司),打算再配置一把备用。不料世贸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对汽车维修过程中,不慎锁住车门,这下,不仅钥匙没有配好,原来的一把钥匙也打不开了。此后,陈敏敏的爱车在汽车修理厂一停就是两个月。
更让陈敏敏难以忍受的是,在修车期间,世贸公司只向他提供一辆破旧的二手普桑车暂用(要么就接受每天300元的补偿)。结果使得陈敏敏的亲戚、朋友及客户都对他经济资信状况产生了怀疑,面对人们背后的议论,陈敏敏真是有苦难言,可是他总不能对每一个人都主动去解释原因吧,而且这种解释会越描越黑。因为这辆车,陈敏敏真是身心俱疲。
世贸公司通过与美洲豹公司联系后,更了解到了一个惊天内情,原来汽车出现这样故障是由于该汽车使用的车身电脑板是2002年捷豹公司内部召回的旧产品,设计上本来就存在缺陷。经交涉联系远在英国的美洲豹公司,该公司调换了车身电脑板,车门紧锁问题才得以解决,2004年9月8日,世贸公司将修理完毕的车辆交还给陈敏敏。虽然风波暂平息,但陈敏敏饱受痛苦,认为这期间遭受精神压力和误解应该有人出来承担责任。一气之下,2005年4月他聘请了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将美洲豹公司以及修理厂和代理商世贸公司都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三名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三被告将该车已被内部召回的情形如实告知在中国境内的所有美洲豹车的用户,并依法进行召回,同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
在法庭上,原被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原告方认为被告世贸公司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召回义务。而且,世贸公司提供的汽车维修服务存在瑕疵,致使陈敏敏整整两个月不能使用该汽车,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并遭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至于美洲豹公司使用设计有缺陷的零部件生产汽车,使汽车存在质量隐患,也极大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发现质量问题后,也没有依法通知其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进口商及销售商依法召回质量有缺陷的汽车,既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也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