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第241条第2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的“性关系”应解释为仅指性交行为。这是一种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也属于扩大解释
D.刑法第315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
E.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证人”解释为包括被害人,属于当然解释。
F.将抢劫罪加重情节“持枪抢劫的”中的“枪”解释为真枪,不包括假枪和仿真手枪,属于限制解释。
G.将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解释为包括各种能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属于扩大解释。
H.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但第63条规定中“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这属于体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