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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比,那句感谢助人者的“我不会讹人”更像是一句“恩赐”。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陈劲松认为,“我不会讹人”事件背后实际上反映了当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人与陌生人之间的一种极度不信任的关系,同时也反映出这个社会中个人的极度不安全感。
公开资料显示,随着帮人反遭讹诈的实例增多,一些助人者愈发谨慎。
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份,在江苏省泰兴市,一辆货车撞翻电动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正好途经此地的李先生用手机对现场简单拍照后,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急送医院抢救。
事后,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事先还是留了个“心眼”,在救人前,先用手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以证明车祸与自己无关,然后“请”货车司机跟着他一同送老妇去医院,以免以后一个人说不清楚。
李先生之所以如此戒备,全仰仗于他的朋友的一次经历。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朋友好心救人,结果反被获救者的家人“讹”去3.9万元。
“出现如此理性的‘助人者’,主要是因为以往有嫁祸于助人者的事件。”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郭玉锦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元起认为,我国的制度和法律方面缺少对做好事和见义勇为的鼓励措施,已有的也落实得不好;同时,取证也很不方便,对证人缺少利益保护,如对损失时间、交通等方面的补偿。执法部门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一方面是思想比较混乱、认识不统一,另一方面往往是把事情简化处理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莫纪宏提出,在西方一些国家,公民出现人身安全、意外,法律一般不会强加给普通公民以救助的责任,救助是政府、公共服务组织的责任。作为普通公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发生的情况及时告诉有关的公共组织,尽到告知的义务。
“我们总是从善心的角度来要求善举,这不太合理。在一些国家看到人倒在地上了,你的善心可以表现在你打电话给911让有关机构过来。他们的法律也要求施救者有专业的许可证,不然救人出了事怎么负责?”莫纪宏告诉记者,从道德伦理上讲,实际上我们应该对善心要求相对高一些,对善举则要按照法律来做。
李元起也认为,对于类似善心善举引起的纠纷,应当由政府以慈善或者救济等渠道去解决,让普通人放心地做好事。从国家这方面来讲,要有这样一种制度,把这种情况纳入到救济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