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个坚持”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