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溯系统 基于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追溯码、文件记录、相关软硬件设备和通信网络,实现现代信息化管理并可获取产品追溯过程中相关数据的集成。
2.追溯参与方 在供应链中从事药品生产的前处理、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配送、销售、消费(使用)等相关业务的组织或个人。
3.追溯单元 需要对药品生产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标识并可追溯的单个产品、同一批次产品或同一品类产品。
4.基本追溯信息 能够实现药品追溯系统中各参与方之间有效链接的必需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是责任主体备案信息,产品名称、产品唯一代码,追溯单元,追溯码等。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的数据,并向药品追溯的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5.扩展追溯信息 除药品基本追溯信息外,与产品追溯相关的其他信息,可以是产品质量或用于商业目的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是生产流程、参与人员及时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