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立项:新建工程项目凭项目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工程立项,根据招标人的性质和项目特征,立项分审批和备案制;
2)规划报批:报批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旧房装修的为房产证),向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文件。(一项二证一金)
3)选择招标方式: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资金来源、招标人的性质、项目规模确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
4)确定招标范围;由工程情况确定投标次数(标段)和内容确定工程的招标范围,一般可分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招标人如具备相关资质,可以自行招标,否则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5)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大致包括:招标所用广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
6)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标),并送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备案。
7)招标备案:凭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旧房装修的为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文件(财政拨款的为财政局批复文件、自筹资金的为银行存款证明),连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下属的招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