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升温。意见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5项政策措施,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消费者升级为“消费商”正是变革时代的需要。作为消费者,我们将从生产消费环节的被动角色,转变升级为主动的消费商。“消费商”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通过经营消费和消费群,实现商业价值。这也标志着仅由品牌商、代理商、广告商、店铺经营者获利的时代终结,消费者也能通过提供消费资讯、整合资源,参与商品利润分配。
消费商时代的来临,消费商作为一种新型商业主体,在不同时代屡见不鲜。从传统经销商,到直销商,再到电商平台,每当经济进入新阶段,总伴随新型消费者角色的产生,代表着不同阶层的崛起。
与传统经销商不同,消费商无需大量运营资金,只需亲身体验产品,并将真实感受分享给更多朋友。在当下的信息时代,产品过剩、同质化严重的背景下,消费者成为核心,消费商也成为新宠。
那么,作为消费者如何做消费商、参与财富分配?信息时代的竞争核心是争夺消费者,谁能组织和锁定消费者,谁就能获利。组织消费群体需要付出劳动,自然也会有相应收益,这就是消费商的商业行为。
其实,消费商的雏形早已存在,只是我们忽视了这个概念。比如购买漂亮实惠的衣服后,推荐给朋友,却无任何回报。这已具备消费商行为,只是没有取得收益。
消费者联盟是一个必然趋势。如果作为消费者不主动团结他人,未来就会被别人拉入联盟。因此,做消费商将是一场革命,颠覆传统商业模式。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消费观念,不再简单追求便宜,而是要追求智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