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现场确认声明书
提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时,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登记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集中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技术商务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送至评审地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等候采购代理机构拆封报价文件。
综合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综合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及理由,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送至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公布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