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亲属范围
最高法有关民事司法解释——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最高法有关行政司法解释——其他抚养关系亲属、岳父母、女婿、儿媳
《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出现的情况
患者本人清醒状态下拒绝或放弃抢救和治疗,经医院详细告知其可能出现的后果后,一般情况下,经患者签字应当尊重其本人决定
对于病情危重、必须实施某项抢救措施才有机会挽救生命或保全肢体的患者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