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件丢失。首先,找接收邮件的快递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询问事情解决方法。其次,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进行投诉。
2.包裹损坏或短缺。缺一旦发现了包裹有损坏或者短缺的,应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失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
3.快递延迟。因极端天气、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迟等情况以外,可采用电话申诉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
4.损失严重。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按保价额进行赔偿。找法网提醒您,《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