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上扼杀“不廉”现象。强化监督管理,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办事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
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确保办事人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另外,规范纪律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政令畅通。
严肃查处和“吃、拿、卡、要”等现象,保持队伍的廉洁。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认真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办事拖拉等行为,切实抓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做到有案必查,严肃查处、徇私枉法、和办人情事、关系事、金钱事等问题。重点查处、严重失职渎职的事件,保证执纪的严肃性,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把查办事件与教育防范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发事原因,既要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也要为党风廉政教育提供典型安全,
真正起到查办一事,教育一片,严肃执纪,从严治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