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它是美国行为科学家斯塔西·亚当斯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该理论侧重于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其基本要点是: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
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劳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公平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工作动机的激发过程实际上是人与人进行比较,做出公平与否的判断,并据以指导行为的过程。
“公平理论”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首先,它让我们明白了影响激励效果的不仅有报酬的绝对值,还有报酬相对值。其次,对员工进行激励时应力求公平,尽量保证客观公正性不致造成严重的不公平感。再次,在激励过程中应注意对被激励者进行公平心理的正面引导,让其认识到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不要盲目攀比。而为了避免职工产生不公平的感觉,现代企业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营造一种公平合理的气氛,如有的企业所采用的保密工资办法就能有效地使公司员工产生一种主观上的公平感,保证了激励措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