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意义上讲,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
“人权”就是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人”存在而具有以及应当具有的权利。
人权产生于也伴随着人的生活,从人的生活立场来看,人权是、按理也不能不是人的生活的必需品,它决不是人的生活的奢侈品。
总的来说,人权是最普遍、本源性、综合性的权利。人权的历史发展体现的特点:
①从人权主体来看,人权主体的发展是一个从特殊的有限主体到普遍的无限主体发展的过程。
②从人权的内容来看,人权的发展表现为从简单到丰富,从个体性权利到集体性权利甚至是整个人类共同性的权利的过程。
③从人权保障来看,人权发展已经由一般观念与原则宣告,逐渐发展到在各个层面建立起了人权保障和人权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