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
权利人无须借助他人的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直接管领、支配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故又称为对世权
而债权人则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主张权利,故债权又称对人权
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原则上为有体物,债权的客体则为行为
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排他效力,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
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而债权(合同之债)的设定则釆取任意主义
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
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