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告知既为健康告知,都是秉着如实告知的义务进行的,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同时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如果没有进行补充告知,理赔时,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之前,有相关的疾病记录,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甚至可能将你的行为定性为故意骗保。
如果在犹豫期内补充告知,及时发现问题,在等待期内进行补充告知,经保险公司审核,结果如果不是想要的,可以全额退保。
豫期后补充告知,分被视为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