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地基加固处理前,基坑、基槽开挖平整后,应对其土质和承载力进行检查验收。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根据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结构图,以及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确定土质和承载力是否达到要求。
(2)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基础浇筑前,应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地基加固处理以后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基础工程的验收。在基槽回填土以前,对基础工程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4)应准备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记录,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5)预制桩接桩,灌注桩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及混凝土灌注。
(6)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若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场地标高相同时,应在桩基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