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以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和债务危机问题。今年8月以来,温州市爆发了企业债务危机,部分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受到很大冲击。为从根本上化解债务危机,提升地方金融业发展水平,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温州市制定了一个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纲领性总方案及8个配套的具体子方案。
据介绍,温州实施的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十余项改革任务。其中提出要打造资本集散的“资本之都”,逐步形成民间资本的集散中心。
按照方案,温州市将推进新型金融组织创新,3年内发展小额贷款公司120家,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左右,实现中心镇以上全覆盖;同时,全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0家,并将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和调整股本结构,增强核心资本充足率。
在涉农金融方面,温州市计划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推进对农村住房和涉农承包权、经营权抵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温州市还将积极争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各类贷款利率在法定贷款利率之上的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
温州的金融改革任务还包括,将创办2-4家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是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与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的机构,目的是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为落实地方金融创新总方案,温州市对应制定了8个专项具体子方案,涉及领域主要是,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