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美国专利诉讼的案件数就从1998年的2,218件成长到2008年的2,909案,诉讼案件的成长也表示专利风险的增加。
至于过去赔偿偏低的现象,也在法院与陪审团向专利权人倾斜的情况下,使得赔偿金额持续加温。过去的赔偿天价,也就是“拍立得告柯达”侵害实时显像技术专利的8.7亿美元记录早就被打破,特别是在2005年以后,天价赔偿金额此起彼落。从1982年到2008年间,前十大的赔偿金额都超过1亿美元,其中2000年以后的案件就占了4件,显现了专利赔偿金额快速的从原本偏低的情况向偏高方向发展。
而在逐渐提高的损害赔偿影响下,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间。但也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将专利当成商业在经营,这也促使了各种专利利用模式的兴起,其中专利流氓(Patenttroll)又称为非实施机构(non-practicingentity,NPE)的兴起更是影响重大。
例如:根据知名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资诚)所作的2010专利诉讼研究发现,从2003年以后,第一审判决的专利赔偿金额更是明显偏高。例如:1995至2009年前十大一审判决的专利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一件是在2006年以前,其余9件都发生在2007~2009年之间,最高的一审判决赔偿金额更高达18.48亿美元,第二名也高达15.3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