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要给自己准确定位,做好协调工作:严格地说,总监是受业主委托,代表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设计、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投资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法律上这三者是平等主体,在工作上是互相促进,在管理上是互相制约,监理是其中的中介主体。
总监在协调矛盾时,必须自始至终遵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树立换位思想,既要监,也要帮。对业主,要将业主摆到主导作用的位置,从工程建设的角度站在业主的立场,多为业主考虑,起到顾问的作用。
对设计单位,要充分尊重设计、现场设计代表的意见,当好优化设计的帮手。对工程施工单位, 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积极维护其合法利益,还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总之,总监要做到既到位、也有位、还不越位;要能管、会管、敢管。重点做好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施工单位要宽严结合,刚柔并济。一味的严、硬和一味的宽、软,都不能管好现场。做事一定不可偏激,要明白充分取得业主的信任,是管好现场的关键。协调管理业主、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一定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工作方法进行监理。
切不可生搬硬套、极端教条,要树立服务意识,监帮结合才是我们正确的工作思路。总之,合格的总监能够"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只有这样才能出色的完成监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