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截至目前,已有石景山、通州、平谷、门头沟、延庆、密云这6个区县出台了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标准。
2011年出台的北京公租房政策中,公租房的覆盖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的人员。
不过,由于各区县对外来人口的需求不同,因此北京将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标准制定权下放各区县。
截至目前,北京共有6个区县出台了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标准,分别是石景山、通州、平谷、门头沟、延庆、密云。
各区县公布的标准中可以看到,收入门槛方面,各区县设置的标准基本上都与京籍家庭看齐。即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以下。
外省市来京人员的工作年限门槛方面,各区县则各有不同。其中,石景山、门头沟、通州、平谷、密云要求在本地区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延庆县则略宽一些,要求在京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在本县连续工作3年以上。
部分区县对于企业职工还设定了企业纳税额的门槛。延庆县和密云县要求,申请人如果是企业员工,该企业上年度在本县纳税额应在100万元以上。
对于尚未出台政策的区县,市住建委称将督促各区县进一步结合自身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研究出台对外来人口的住房保障政策。
2019年6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及租后管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建议后,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