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新、改建居民区社区医疗设施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由政府统一验收、调配,无偿或低成本供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多方筹集资金,以市、县为主,区财政适当补贴,以政府购买、改造、新建等方式,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根据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行公开招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
2、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硬件设施。实施基层能力持续提升工程,区县财政统一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实施“温暖工程”,解决南部山区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集中取暖问题;加快全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档案、医保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3、加强基层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尽快培养一批以全科医生为主的较高层次的基层专业人才,并对现有技术人员定期开展轮训,提升业务水平。
4、完善医保费用支付结算激励机制和分级诊疗机制。结合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科学界定基层年度医保基金总量,积极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完善按人头付费方式,发挥经济杠杆调节导向作用。
5、完善基层专技人员激励机制。将基层医疗机构收支结余的50%用于发展,50%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六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村医退出机制,明确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必须离岗,对离岗村医实行生活补助,妥善解决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