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书必须用墨水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书及其附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处)。
3.如为换证申请,新申请/换证申请一栏中应填写原认可证编号及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可不用填写。
4.工商营业执照编号一栏,新建企业可提供营业执照预登记号。
5.申请书附件(1)企业简介(应包括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及承担修造渔业船舶的检验人员情况,如为换证,应重点介绍场地、设备、有关人员变动及上期考核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等);(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年月、目前技术状况等内容);(3)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相应管理制度;(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船检部门认可的焊工、质检员、带班木工、带班捻工、带班玻璃钢糊制工等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