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成立于某年,某年某月改制为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增强资本金实力,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本企业拟进行增资扩股工作。
本次增资扩股由企业现有四家股东作为邀约发起人,以本企业全部净资产经评估后出资,邀约其他新股东以现金入股将企业资本金增加到___亿元。
本次增资扩股基准日为某年某月某日,企业现有四家股东以本企业全部净资产经评估后出资,出资金额为___亿元,按每股1元折股,折为___亿股。本企业拟向其他新股东募集___亿股,每股1元。增资扩股后,企业现有四家股东持股比例___%,其他新股东持股比例为___%,具体见下表:
出资人出资金额(___亿元)股份数量(___亿股)占总股本比例(___%)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人股的暂行规定》且与原股东有合作意向的国内外特定法人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认购者除外)。具体为:
(4)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三、认购事宜
本次增资扩股的认购单位为___万股,投资者最低认购数为1个认购单位。认购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企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者缩短认购期限的权利。经人民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本企业签署“出资人股协议书”,并按该协议的规定缴纳认股资金。
具体步骤如下:
(一)投资者填写“出资认股意向书”,将认购数量、单位简介和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撰益表及经过某年度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后传真或快件邮送等方式送交本企业。本企业根据认劝申请数量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初审后,向人民银行报批新股东的资格审查。
(二)通过人民银行资格审查后,投资者与本企业签订“出资人股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缴纳认股资金。
(三)认股资金的最迟到账时间拟订为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