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3.原则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4.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5.办公室收集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6.主管部门收集 6.1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6.2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6.3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7.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7.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7.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7.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8.归档范围 8.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8.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8.3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8.4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8.5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8.6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8.7信访工作材料。. 8.8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8.9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8.10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8.11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9.平时归卷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10.案卷目录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11.资料送交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12.登记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人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13.案卷质量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案卷质量的基本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4.归档资料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要及时送档案室存档。
15.档案检查 档案室要定期开展档案质量检查。对于没有及时归档或者归档资料不全、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