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领导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其中办公费用、员工、车辆费用还需办公室批准。
2、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及申请转帐支票的,填写《借款单》;联同《费用申请单》由财务部审核,财务部长审批后办理借款。
3、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领导进行申请审批,并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
4、招待费:员工因公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5、个人通讯费:部门个人通讯费报销人员名单及报销额度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申请审核后交办公室审批及财务部备案,作为费用报销审核依据。
6、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驾驶员体检费等车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申请,总经理审批。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当月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附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
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相关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经本部门审核或经办公室复审的报销凭证,可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4、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审核人签名。
5、审核内容包括: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发生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需办公室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6、在审核中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不符点,审核部门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