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年代,法律专业毕业生在社会上比较抢手,社会需求旺盛,当时社会舆论也似乎一边倒,法学是热门专业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加上办学成本投入不大,于是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许多高校纷纷上马兴办法律专业。近年来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似乎是门庭冷落,一些学生纷纷抱怨社会需求的有限以及法学教育繁荣下面掩盖的“泛滥”现象,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生甚至被迫放弃法律专业而从事其他工作。
应该说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从长远来看,法律专业作为朝阳学科,其毕业生的就业大有发展前景。从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而从能力和综合素质来看,社会各界对法学人才的要求更高了。这种要求不仅局限在传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更多地体现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凡进必考”的政策是毕业生就业求职中的公平竞争、一视同仁原则的体现。而能否“过关斩将”,更多的是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的实施,便是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相关职业必须首要攻克的“难题”。
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素质的统一性,提高法律职业者社会地位和司法公信力,自2002年后,吸收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更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部根据该规定通过考试大纲来规定司法考试的具体内容,每年在知识点上会有一些变化。就司法考试考察的科目而言,自2002年以来,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13门总在考察之列,2003年以来又加入了中外法制史,这样总共是14门,可以说囊括了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
由于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学历条件上仍存在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与非放宽地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之分,在录取标准上也存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与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区别,因此,对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和不同合格分数线而录取的考生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按实际分为A、B、C三类。
自2002年以来,司法考试的形式一直是笔试,在两天时间内做四张卷子。总分值原来是400分,自开始调整到600分。其中,卷一、卷二、卷三都是客观题考卷,每张卷子有单选题50道,每道1分,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50道,每道2分,一张卷子就是150分。卷四则考察主观题,主要是案例分析、司法文书和论述题之类,分值也是150分。前三卷每卷考试的时间通常是3个小时,大部分考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试卷。第四卷的考试时间是3个半小时,但因为题目难度大、书写量大,许多考生都没有答完。而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都很低,一般都在20%以下。
对于如今的司法考试,也有专家提出了两大方面的缺陷:一个是题型问题,选择题太多,占总分的75%,这就可能导致考试的内容记忆性、或者说相对的死记硬背的成分较多,在检测人的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判断问题的能力上不够理想,这对于精英化的选择方向是不利的;另一个就是考试的次数,尽管可能存在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但是这种一次性考试容易使不具备从事法律职业者取得合格司法考试成绩。建议通过增加思辨性题目和分析性题目,特别是增加口试,通过二次考试来严格把关。
司法考试制度仍在发展当中,但是司法考试作为以检验欲担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考生是否掌握了所应当具备的学识和应用能力为目的的国家考试,可以说,司法考试制度仍是一项保证国家法律职业专业化和精英化的有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