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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讲义(二)思维导图

满身疲倦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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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讲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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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一、住所的概念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住所与居所不同。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自然人的住所,对于决定国籍、享有民事权利、判断诉讼管辖、确定债务履行地与国际私法上的准据法地和遗产继承地等,均有相应的法律效果。(★)二、住所的确定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自然人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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