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京公约》从国籍原则出发,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有管辖权,但不排除在以下场合非登记国也有管辖权:罪行的后果涉及该国领土;罪行涉及该国安全;行为者及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罪行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或条例;根据国际协定非登记国有义务行使管辖权。
(2)《海牙公约》规定下列国家有管辖权:飞机登记国、飞机降落地国、飞机承租人的营业地国或常住地国、犯罪者发现地国。
(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下列国家有管辖权:犯罪行为发生地国、飞机登记国、飞机降落地国、飞机承租人的营业地国或常住地国、犯罪者发现地国。
甲国、乙国和丙国都是《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甲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重伤,则下列哪些国家有管辖权?
A.甲国,因为甲国既是航空器的登记国,而且犯罪人是甲国公民
B.乙国,因为飞机降落地为乙国,该劫持飞机的罪行在乙国领土上具有后果
解析:1963年《东京公约》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有管辖权,但不排除在以下场合非登记国也有管辖权:罪行的后果涉及该国领土;罪行涉及该国安全;行为者及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罪行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或条例;根据国际协定非登记国有义务行使管辖权。甲国是飞机登记国、行为者的国籍国,罪行涉及乙国领土和安全,丙国为受害者国籍国,因此甲、乙、丙三国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