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承认(直接承认)——承认者通过照会、声明、函电或缔结条约等形式表示承认。
默示承认(间接承认)——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
[特别提示]缔结非政治性条约不构成默示承认。承认国正式投票支持被承认国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才构成默示承认(间接承认),如果共同参加一个国际组织不构成默示承认。
不构成默示承认的行为: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
[特别提示]特别注意哪些行为构成默示承认,哪些不是。两个很容易混淆。
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答案:AB. 甲国支持S国参加国际组织,构成默示承认。乙国与S国签订属于政治性条约的互助同盟友好条约,构成默示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