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边冲突规范:指明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例如,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的法律;
(2)双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如合同方式依合同缔结地法,其中合同缔结地法是需要推定的系属;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必需适用的两个法律规范中,其中有一个通常是法院地法;
(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
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法律行为的方式适用行为完成地的法律,也可以适用调整行为效力的法律;只要符合该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或支配该行为效力的准据法对行为方式所作的规定,均属有效。
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例如:民法通则,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