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先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公司合并方案。其内容包括: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合并的方式及步骤;公司现有的债和债务等。
(2)作出合并决议。公司合并方案拟订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签订合并协议。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参加合并的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以供债权人查询。
(5)通知及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办理合并登记。公司合并,应在法定期限内,在登记机关办理合并登记。具体来说,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应当进行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的公司应当进行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