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受案范围的排除
《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批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的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1.诉讼权利是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法律予以保护,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剥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有权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2.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3.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应当保障,并不意味着诉讼参与人可以放弃其应承担的义务。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也有权力要求诉讼参与人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法 律 敎 育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