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解析:国际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则
《巴塞尔公约》公约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3项条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辅导用书。从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约》从三个方面出发规制有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概括而言,越境转移的条件包括:进口国的允许→处理方法无害环境→不得与非缔约国间转移废物。法律^教*育网公约也详细规定了关于越境转移的程序事项:
(1)出口国或者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或出口者,应将拟出口的废物的越境转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部门。进口国应作出书面答复;
(2)出口国应当证实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进口国已证实出口者和处置者之间已订立合同,详细说明对废物的无害环境的处置办法,才能开始越境转移;
(3)如果越境转移的废物不能按照合同的条件完成,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
(4)危险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必须有相关的保险、保证或担保。
具体到本案例中,甲国、乙国均是公约缔约国,将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套用在《公约》可以得出A、B、C项分别是关于越境转移程序中第一、二、四项内容;D项是《公约》规定的不得与非缔约国进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