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的行为。国家机关的行为都可以归因于国家。
4.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曾经考过)。例:甲乙两国签订了一个边境驻军协议,甲国可以把军队驻在乙丙的边境,乙国同意。后丙国发生了骚乱,乙国让甲国代其封锁乙国和丙国之间的边境,甲国就这样做了。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些问题需要国家承担责任,那么丙国是找甲国承担责任还是找其边境国乙国承担责任?应该找乙国。就是要找行为的支配国。
5.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考点)。已经和正在组成新国家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成的新国家的行为。例如:俄罗斯车臣问题。
6.一个行为可以归因于几个国家时,相关国家对于其各自相关的行为承担单独或共同的责任。
7.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个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但是,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其中最典型的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外交使节,由于他们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身份,对于他们在国外以私人身份从事的不法行为,除非特别说明,国家一般也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国家纵容或者唆使个人侵犯外国的利益,称为间接责任。例如,某国的个人攻击外国驻在本国的大使馆,如果该国政府和警察不闻不问,就是一种纵容,如果发生问题,该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违背国际义务
国际罪行:违背了对于国际社会根本利益至关重要的国际义务,如:灭绝种族、贩运奴隶、侵略战争、破坏和平、反人道行为、贩运毒品、海盗行为等。
1.同意。必须是国家的正式机关发出的同意,并且是明确的同意。同时同意的事情不能属于国际强行法规则的范畴。
2.对抗与自卫。引起对抗的是一方的一般不当行为,对抗不能采取武力行为,可以用经济制裁等非武力行为。自卫一定是对方首先武力侵略了,可以以暴制暴,是武力对武力。
5.危难或紧急状态
李文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研究组核心成员,法律教育网独家授课专家,曾以高分通过律考及首届司法考试,多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李文沛博士国际法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授课条理性强,通俗易懂,讲解透彻,富有激情,被广大考生拥为“最喜爱的司考老师”之一。进入名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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