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之“三国法”基础阶段复习指引
一、概念: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
1、取得:我国采取因出生获得采取混合制,因加入获得采取申请和审批相结合制。
一、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A.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入境的义务。①护照签证制②接受安全卫生检查
二、外国人的待遇。在我国原则上享有国民待遇,某些方面规定了差别待遇,某些领域高于中国公民的优惠待遇,在特写领域和范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C.差别待遇,国际法承认,但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待遇
2、引渡对象:请求国人、被请求国人、第三国人,一般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
3、可引流罪行:一般接受的原则是: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罪不引渡
4、引渡程序:请求的提出、答复、文件材料传送、移交引渡人
1、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3、不得庇护的罪行:战争、各族灭绝、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
4、被庇护人在庇护国享有外国侨民待遇法 律 敎 育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