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执政期间,罗马法发展到成熟阶段。法律||教育||网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编纂了拜占廷帝国的第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在公元12世纪开始被人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部法典主要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三部分,人们还把公元534年到查士丁尼逝世时的法律编纂后称为《新律》,作为法典的第四部分。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是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是一部对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查士丁尼新律》 ,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