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 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故选C.
王某因涉嫌抢夺罪,县公安局提请县检察院批准对其采取逮捕措施。逮捕执行后,县公安局发现对王某逮捕不当,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哪些?
B.县公安局可以释放王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需经县检察院批准
C.县公安局可以释放王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只要通知县检察院即可
D.县公安局可以自行决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与检察院无关
——答案:ABD.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在3日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3日内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
白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白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5000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白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白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对此,下列做法错误的是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有关规定,逮捕应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条件。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完整、准确含义是指什么?
A.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系该犯罪嫌疑人实施
——答案:D. 《六机关规定》第26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