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卷二第71题: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因不忍心杀夫而自杀身亡
D.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提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A选项中甲在实施抢劫之后即成立抢劫罪,后为了灭口而杀死他人应属于故意杀人罪,因其杀人的行为已不再是抢劫的手段行为;C选项中行为人丙采用了胁迫的方法(如毒打、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等),故意逼迫被害人丁自杀,丁的死亡对于丙而言是有所预料,并且对之不反对甚至是持希望的态度;D选项中某男是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与其共同自杀,而其本人并非想真正自杀,实际上是故意致他人于死的手段,对其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B选项中某女的死亡与乙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此种情况下,被害人的死亡应当作为强*罪的量刑情节考虑,而不应独立构成一罪。
2002年卷二第9题: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提示]采取了窃取的方法,但是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将窃取的2万元藏在自己办公桌的下面垃圾袋里,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其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该笔款项的控制,故成立犯罪既遂。
2002年卷二第46题:甲以出卖为目的,将乙女拐骗至外地后关押于一地下室,并曾强*乙女。甲在寻找买主的过程中因形迹可疑被他人告发i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往解救时,甲的朋友丙却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解救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B、由于甲尚未出卖乙女,对拐卖妇女罪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2002年卷二第33题: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拔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提示] 抢夺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抢夺是直接对物采取暴力而不是针对人;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反抗,而不是被暴力制服而不能反抗,也不是受到胁迫而不敢反抗。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2002年卷二第49题: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顾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迫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提示]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的事后抢劫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尽管刑法表述为下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但并不意味行为人事实上已经盗窃、诈骗、抢夺了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是意味着行为人有犯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夺罪的故意和行为。(2)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2000年卷二第27题: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开看。乙2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相关法条]刑法第264、266、270、267条
[提示]本题的关键在于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一般说来,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就是看被害人是否因受骗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在本题案情中,乙女轻信了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这一骗局,而自愿地将钱交给甲男并且离开时自愿地接受甲男的要求(当场不打开看一看),这里甲男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表演致使乙女上当受骗,且所骗取的数额较大,应认定为诈骗罪。
2000年卷二第30题: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和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提示]注意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的故意。数人事先约定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个别共同犯罪人超出约定的范围,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则对于其他犯罪行为,只能由实施该犯罪行为的行为人负刑事责任,而不能令其他人对此负共同犯罪的责任,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这在理论上称之为实行过限。所以,虽然甲、乙以共同盗窃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盗窃行为,但在实施共同的盗窃行为过程中,乙为脱逃而将丙造成轻伤害,该伤害行为是超出甲、乙事先共同犯罪故意之外的,对此,不能要求甲也对伤害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甲、乙仅仅在盗窃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1998年卷二第28题: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构成的妨害公务罪,与刑法规定的其他妨害公务罪的区别是什么?
2000年卷二第27题: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开看。乙2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相关法条]刑法第264、266、270、267条
[提示]本题的关键在于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一般说来,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就是看被害人是否因受骗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在本题案情中,乙女轻信了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这一骗局,而自愿地将钱交给甲男并且离开时自愿地接受甲男的要求(当场不打开看一看),这里甲男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表演致使乙女上当受骗,且所骗取的数额较大,应认定为诈骗罪。
本人认为答案应该是A,则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因为该物虽然是乙交给了甲,但实际上还是在乙的控制下,而乙也没有自愿交给甲占有的意思。甲取得财物的行为也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得的。所以定盗窃罪更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