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现场,一抹无名的油漆,一丝肉眼看不见的纤维,一粒飞溅的玻璃碴儿,这些微小的证据,常常蕴含着查找罪犯的重大线索。在现代版的“福尔摩斯”故事 中,见微知著的案例屡见不鲜,而真正的无名英雄,正是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的微量物证支队。他们曾在“4·19天鹅饭店特大着火案”中被烧死者身上,找到 遗留的衣服纤维,从而成功破获了这起案件。
3月,哈尔滨市发生一起盗窃案,派出所两名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现场,在楼道里与正要逃跑的歹徒撞个正着,双方展开枪战,两名民警的脚、腿部负伤,难以站立,疯狂的歹徒趁机抢走警察的一把枪。案情严重。警方在现场发现一颗圆形钢珠,怀疑是歹徒射击后留下的。
微量物证支队专家立即对钢珠进行检验,发现钢珠上留有很多黄色附着物,经分析,这些黄色附着物的成分与一般枪支弹药的成分不同,含有大 量硫磺,属于发令枪弹药成分。就在进一步检验时,歹徒被抓住,在歹徒家床下搜出一把自制转轮手枪。微量物证支队专家将现场遗留钢珠与搜出的手枪上的附着物 进行对比检验,证实钢珠上的火药残留物正是这把枪发射后留下的,依此结果案件迅速定性:此人就是抢劫后枪击警察、抢枪的不法分子。
3月6日,在哈同公路461公里300米处,由于冰雪路面很滑,前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这时,后面路段也接连发出汽车相刮撞的砰砰声———一辆尼桑和两辆夏利轿车怕冲入前方肇事现场而及时刹车,可后面一辆液化气罐车司机没有及时停车,连续将3辆轿车刮撞。
交警部门审查时,液化气罐车司机只承认刮撞了一辆夏利车。为弄清责任,交警部门给省公安厅微量物证支队送来液化气罐车身上的擦蹭漆片、 两辆夏利车和尼桑车身上的擦蹭漆片。经电子显微镜检验,3辆轿车身上附着的擦蹭漆与液化气罐车上沾的漆,颜色、成分相同。验证后的结果是,液化气罐车身上 同样附有与夏利车相同颜色、相同成分的红漆,与尼桑车相同颜色、相同成分的白漆。为证实3辆轿车在冰雪路面顺序停车后,被从后面驶来的液化气罐车与3辆轿 车相刮提供了科学依据,液化气罐车司机在有力的证据面前低下了头。
在人们所不了解的微观世界,微量物证支队专家用敏感的显微镜代替人类“模糊”的双眼,让真凶露出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