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入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此外,在企业承包、租凭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北京某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广东格兰仕集团无形资产作出的评估为:商标权现值101368.67万元,销售网络现值53834.84万元,总经理身价3.9亿元,以上3项合计为194203.51万元,若全数入帐,并按10年期限分摊,每年需分摊无形资产价值19420.351万元,也就是相当于该集团1996年纯利润3800万元的5倍多,若按规定摊销,马上就会使该集团由盈利大户变成亏损大户,严重影响该集团声誉,同时也与该集团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若不入账核算,该集团无形资产评估不但失去评估确认的实际作用,而且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不符。
(2)评估标准不统一,方法不科学,误差大世界上由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无形资产评估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无形资产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超过国际认可的20%的可接受界限,人们对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心存疑虑。
(3)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组织虽然近年来得到较大发展,但管理相对滞后,还很不完善。一是行政干预严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挂靠政府部门,有的行政领导干预评估标准,影响评估的客观公正性,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的问题亟待解决。二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评估力量强弱都处于一个层面上竞争,某些机构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项目,力量雄厚的机构却得不到足够业务,不利于优胜劣汰。三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如一些地方的行业主管部门相继成立评估机构,重点放在本行业所属企业的资产评估或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资产评估业务上,有的评估机构独揽业务,采取发包形式从中收取管理费。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一些行政部门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令出多门,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评估市场的混乱给评估机构以可乘之机。这些机构有的是社会中介组织,但也有相当部分是依托其行政主管机关,或是上级主管衍生新的所谓中介组织。他们垄断某一行业的评估市场,使其他机构失去竞争机会,违背评估的市场规律,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4)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