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呼唤执法司法的进一步强化。对此,检察机关积极行动起来:严惩文物犯罪,强化文物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之举;加强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健全预防犯罪长效机制。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提起公诉6317人,其中,批准逮捕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犯罪嫌疑人4153人,提起公诉6078人,分别占批捕和起诉文物犯罪的99.76%和96.22%。共纠正遗漏罪行5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4人,提出刑事抗诉84件。由于有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的履行不到位,文物保护屡屡出现文物被盗、因灾受损、人为破坏等问题。有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不足,在城镇建设开发中急功近利、拆真建假、拆古建新,破坏文物本体,破坏环境和历史风貌。
加强文物工作,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首先,大量的历史文物展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风采和创造力,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的见证。加强文物保护,能使广大群众了解并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提高艺术鉴赏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很多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保护好历史文物,能够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挥历史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文物工作,有利于推动科学研究,促进经济发展。首先,文物反映着不同历史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是历史文化研究和现代科技文化创新、发展的依据,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手史料。在尚无文字记载的历史发展阶段,没有文物资料,就没有历史研究可言。我国许多专业学科的历史正是利用了现存的大量文物资料,才得以理顺其演变、发展的历程。
今天的科技文化创新和发展离不开历史文化遗产。大量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至今还在被利用、借鉴和继承,成为发展繁荣现代科技、文化、艺术不可或缺的条件。加强文物保护,深入研究文物的科学原理和高超的工艺技术,能够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推动科学研究,促进科学、文化、艺术发展。其次,文物遗迹遗物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合理利用和管理文物,能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