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昨天下午2时,在成都某茶楼,歌手杨某刚接受成都媒体的采访。一记者现场展示了一份2002年7月13日杨某刚与一音乐人王某签的关于《老鼠爱大米》版权合同复印件。一脸灿烂的杨某刚马上变了脸色,仔细看后更愤怒
[案例正文]: 昨天下午2时,在成都某茶楼,歌手杨某刚接受成都媒体的采访。一记者现场展示了一份2002年7月13日杨某刚与一音乐人王某签的关于《老鼠爱大米》版权合同复印件。一脸灿烂的杨某刚马上变了脸色,仔细看后更愤怒指责该音乐人:“这是伪造的假合同!太卑鄙了。”
据了解,王某原是杨某刚的合作伙伴。合同第一条第一句写明:甲方自签定之日起拥有对歌曲《这样爱你》(编者注:后改名《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合同上签有甲乙双方???杨某刚与王某的名字。这不就意味着杨某刚不能演唱这首歌?众记者很纳闷,追问道:“合同上杨某刚的签名,是不是你写的?”
“笔迹确实是像我的,但那显然是王某用电脑弄虚作假套上去的,地道的一份假合同!”杨某刚一脸怒气地说。
晚8时,记者电话连线远在京城的王某,一位自称王某好友的男士接了电话,他说:“我看过合同原件,合同肯定很真实。实话说,王某已经于2004年11月把杨某刚以侵权罪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这份合同已经当成第一份证据递交到了法院。据透露,这个官司将于今年2月底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