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目的,是要建立起一个能够以比较简明、合理的方式评价某一地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指标系统。该系统应当科学准确,行之有效,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不过,客观而言,建设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不仅在国内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也不多见,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尽快建设法治政府,这就决定了我国只能主要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法治化道路,而不可能象西方国家那样花一二百年时间走自下而上的自发演进型法治化道路。因此,时不我待,我们只能知难而上,勇于进取,大胆进行法治创新。
从已成功建立的一些经济和社会指标体系来看,它们都大体经历了调查研究——形成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试评——修改完善的发展过程,才逐渐得到认可和得以广泛应用。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立同样需要认真调查、深入研究、不断尝试和逐步完善。可以考虑按以下步骤和环节层层推进:
1.调查研究。构建和实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必须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详细分析和论证其可行性,拟定出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既要深入研究法治本身的特点,也要充分借鉴经济和社会指标研究已积累的经验与教训。
2.拟定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专家学者会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同志确定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并按内在逻辑要求选择重要而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初步的指标框架体系,同时明确每个指标的权重。
3.形成较为成熟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及其说明。法治政府指标框架体系拟定后,应在全国范围内征求各方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结果进行修改,以不断提高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同时编制指标体系说明。
4.进行试评和修改完善。指标体系确定后,可先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选择一些地级市进行试评,找出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形成科学、全面、准确的评价方案,再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用。
目前,我们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
当前,我国发展改革稳定正进入新的关键时期。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的执政理念,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指导意义。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真正落实这些理念,从根本上应对与化解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风险和问题,就必须全面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否则,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就有因政府的执行力不强而流于口号的危险。从这个意义上说,尽快建立并抓紧实施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和紧迫。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发展的综合性和基础性目标,是民主与法治的集中体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涉及到政府管理的各个方面,具有适用领域宽、涵盖面广和实施有力的优点,比经济指标或教育、卫生、环保、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单项或局部指标更为全面、科学、合理,因而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政府执行力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力也更大。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一旦形成,即具有多种用途,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加以使用:既可以由行政机关用来进行自测,为各级行政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客观依据;也可以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和研究机构研究与评价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工具;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作为上级政府评估和考核下级政府、政府评估和考核其工作部门全面工作成绩的基本方式。
古人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笼头,对政府的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行为的合法、公正与高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经济、社会、环境的科学和谐协调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影响。因此,随着我国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我们应逐步创造条件,将中央对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其职能部门以及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考核,从主要考核经济指标,转到主要考核实施法律和实现法治的指标上来,把运用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