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辈份上尊称对方。例如“叔叔”、“伯伯”、“阿姨”、“哥哥”、“姐姐”等。有时称对方“兄”、“姐”,自己未必比对方年龄小。如对方为女性,且比自己年龄大,可通称为“阿姨、“大姐”,这种称呼避免了对方是否结婚的问题。
(2)称对方的身份时加上“令”、“贤”、“尊”、“高”等字。例如称对方的侄子为“贤侄”、称对方的父亲为“令尊”、“令严”,称对方的母亲为“令慈”,问对方的年龄称“高寿”等。
(3)以对方的职业相称,如“李老师”、“王大夫”、“张司机”等。
(4)以对方的职务相称。如“处长”、“校长”、“赵乡长”、“孙经理”等。
(5)以“老”、“大”、“小”等称呼对方。对长辈或比较熟悉的同辈之间,可在姓氏前加“老”。如“老张”、“老李”,亦可在对方职务前加“大”或“老”,如:“大作家”、“老经理”等;而在对方姓氏后加“老”则更显尊敬,如“郭老”、“钱老”等;对小于自己的平辈或晚辈可在对方姓氏前加“小”以示亲切,如:“小王”、“小贾”等。
(6)直接称呼对方的姓名。一般年纪较大、职务较高、辈份较高的人对年龄较小、职务较低、辈份较低的人可直呼其姓名,也可以不带姓这样会更显得亲切。
(1)用“自己不聪明”的说法来称呼。如“鄙人”等称呼自己。以“愚弟”、“愚兄”等称呼自己的亲属。
(2)用“辈份低”来称呼。如自称为“小弟”、“小侄”等。
(3)用“地位不高”的说法来称呼。如自称为“卑职”,称自己的妻子为“内人”,称自己的孩子为“小女”、“犬子”,称自己住处为“寒舍”、“敝宅”等。